11月16日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 前三季度,ECF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大陆对台降税的539项(2011年税号557项)产品,大陆自台湾进口享受优惠关税的产品30.92亿美元,关税优惠9206万美元。同时,台湾对大陆降税的267项(2011年税号268项)产品关税优惠也超过1000万美元。合计关税减免超过1亿美元。
这1亿美元,是早收清单实施以来两岸民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所在,也成为两岸业界津津乐道的话题。
另外,两岸服务贸易早期收获也取得进展。截至2011年9月份,非金融早收开放领域中,台湾方面有5家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获得有效期为1年的《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82家企业获准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合同金额4.10亿美元;金融领域则涉及13家台湾金融机构。
台湾方面同时发布消息,已核准陆资赴台投资案件中,属于ECFA服务业早收项目的案件数36件,投资或增资金额约1654万美元。
这些积极成效的潜在效应同样令人称道:
两岸原本竞争力比较强的产业,例如机械设备、电脑、光学制品、汽车零件、纺织业等,ECFA实施后,减免关税对它们有加分效果,形同锦上添花。
至于面临调整、转型的产业,例如农产品、成衣及服饰、金属制品、塑胶制品等,降低关税可以使其出口价格具有一定优势,能够争取缓冲的转型时间,ECFA可谓是雪中送炭。
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两岸关系的利好以及ECFA的签署,还只限于框架协议的层面,具体的产业深度合作仍没有相关的配套政策、机制、制度来完善。换句话说,两岸产业合作仍处于“速食套餐”阶段。
所以,早收清单取得的成果,只能算是短期效应,尚须继续“发酵”。这1亿美元的税收优惠,只是从你的口袋装进了我的口袋,对两岸共同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并无太多帮助。
未来两岸合作的眼光要放长远,目标应该是全球市场,而非两岸,如果把市场放在全球的话,合作空间会更大。以此为目标,ECFA本身也需要构建两岸经济或技术合作的阶段性协商或推动机制。但现实情况是,ECFA货品贸易、服务贸易及投资自由化等后续协商进展十分缓慢。
所以,推动两岸经济合作,不能抱有只吃速食套餐的心态,只看中“早收清单”的短效,而应深谋远虑,通盘细致规划,才能推出符合两岸民众期待的一道道丰盛大餐。(朱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