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20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公平交易主管部门昨日分别对台湾味全、统一、光泉3家乳品厂商处以1200万元(新台币,下同)、1000万元、800万元罚金,总计开罚3000万元。台湾公平交易主管部门指出,3家乳品商月初涉及“联合涨价”,却无法合理说明涨价理由。不过台湾公平交易主管部门只开出罚单,并未要求业者“改善”或“降价”,已经上涨的鲜乳恐怕“回不去了”。
台湾公平交易主管部门说,台湾味全、统一、光泉等3家业者,在台湾鲜乳市场的市场占有率总计84%,月初台当局农业主管部门将生乳收购价每公斤调高1.9元后,3家业者即跟着调高鲜乳零售价,味全1升装的鲜乳从77元涨到83元,统一、光泉则从76元涨到82元,3家业者鲜乳涨幅一致,且涨幅都超过生乳收购价。
台湾公平交易主管部门副主管施惠芬说,由于3家业者提不出合理的涨价理由,台湾公平交易主管部门考虑了涨幅、厂商市场占有率等条件后,认定这3家业者已涉及“联合行为”,于是开出罚单。
3家业者均低调响应,表示看到处罚通知后,再考虑向台当局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诉愿。
施惠芬还说,台湾公平交易主管部门的职责只在处罚业者联合涨价,鲜乳售价要不要调回来、调幅多少、怎么调,都不在台湾公平交易主管部门管辖范围。(中国台湾网 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