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3月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经济部”暂定2日对外公布第2波陆资赴台开放情况。台经济部门相关官员表示,第2波陆资开放项目是大陆企业感兴趣的项目,投资项目数不超过30项。此外,陆资参股部分包括面板与半导体厂等,持股上限不得超过10%,且陆资赴台只能与台湾企业合资设立子公司,不能新设公司,最高持股也不得超过50%。
台经济部门相关官员分析,2009年6月30日公告开放的192项陆资赴台项目,目的是试水温,有很多不是大陆企业有兴趣的项目,但第2波开放项目包含面板、半导体等高科技产业,应该对大陆企业具有吸引力。
台经济部门相关官员表示,外界高度关注的陆资参股台湾面板业、晶圆代工、DRAM(动态随机存取内存)部分,由于产业技术敏感度高,开放条件比其它产业严格。陆资若要参股台湾现有面板、晶圆代工厂以及DRAM制造等产业,如友达光电、力晶半导体等公司,参股比例不得超过10%。
同时,陆资赴台只能与台湾现有公司合资设立子公司,不得另外成立新公司,意即不得再成立新的面板或是半导体厂。若采取合资设立子公司方式,陆资比率不得超过50%,即陆资在子公司持股比率最高只能达49%。(中国台湾网 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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