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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两大石油巨头去年多收民众13.7亿空气污染费

时间:2010-02-08 08:17   来源:中国台湾网

台湾中油、台塑两大业者去年超收民众13.7亿多元新台币空气污染费。来源:台湾《苹果日报》

  中国台湾网2月8日消息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湾中油、台塑两大业者去年超收民众13.7亿多元(新台币,下同)空气污染费。台湾现行油价包含油品空气污染费,去年中油、台塑共卖出97亿升汽油、44亿升柴油,向民众收取27.2亿多元空气污染费,因油品含硫量调降,仅须上缴13.5亿多元空气污染费给台当局“环保署”。

  台湾现行的油价计算公式中,除计算国际原油价格,也会将货物税、石油基金、土壤与水污费、营业税及空气污染费等各项税赋纳入。空气污染费费率共分三级,目前油价中以最贵的第三级费率计算,汽油每升0.19元、柴油每升0.2元。

  据台湾媒体调查发现,两家业者去年申报的空气污染费数据显示,中油、台塑两业者有七成九汽油及六成四柴油,含硫量分别低于10或30ppm(parts per million,百万分之一浓度),都以较便宜的第一或第二级空气污染费费率申报缴费。中油、台塑两大业者实际仅上缴13.5亿多元给台当局“环保署”,但却收取民众27.2亿多元空气污染费,超收约13.7亿万元。如以中油、台塑的发油量市占率估算,中油约超收10.86亿多元,台塑超收2.85亿多元。

  以去年两业者卖出97亿升汽油,但超收约9.9亿元粗估,民众平均每购买一升汽油约被超收0.1元,一个开车族若平均每月加200升油,一年就被超收240元。

  台当局“环保署”官员说,依汽柴油成分管制标准规定,明年7月与后年1月后,石油公司生产的柴油、汽油含硫量要从现行的50ppm,降到10ppm,中油、台塑因此两年前开始着手改善炼油制程,陆续降低油品中的含硫量。

  台湾中油发言人林茂文解释,含硫量要降低,需投资盖加氢脱硫工厂,要在加油站销售上分级去卖油也有困难。台塑石化发言人林克彦也说,台塑提早达到台当局要求的油品标准,“这些费率优惠还不够付我们制程改善的差额”。

  台湾大学经济系教授林向恺批评,企业投入费用改善制程是应尽的社会责任,且空气污染费是用实际含硫量来收取,业者应将超收费用退给民众。文化大学经济系教授柏云昌也说,业者是代收空气污染费,“多收的没有上缴或退回给消费者,就是超收”!台当局“经济部能源局”监督油价机制,竟然没有发现这个问题,实在离谱。消基会董事长谢天仁痛批,“业者等于是A了消费者的钱”。

  台当局“经济部能源局副局长”王运铭昨响应:“竟有这种事!”空气污染费应是规定多少就收多少,会对此进行了解。台当局“行政院”昨也表示将协调“经济部”,做出合理响应。(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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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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