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7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十年来“GDP”从8万亿(新台币,下同)增加到12万亿;但受雇阶层的六百万人应享的经济果实,十年流失3.3万亿。
台当局“主计处”资料显示,1997-2006年,岛内受雇人口总薪资占该年“GDP”比重,十年平均值为47.28%,相较1987-1996年平均的50.33%,减少了3.05个百分点。
台湾近十年平均每年“GDP”约10万亿元,3.05个百分点的短少代表受雇阶层应分配到的经济成长果实,平均每年有3000多亿流落他处,十年下来就是3.3万亿。
台湾“中研院”院士于宗先说,若把上个十年的50.33%当及格标准,算算这十年短少的劳动分额,可发现劳工分到的果实每况愈下。于宗先说,这意味着台湾的劳动阶层越来越痛苦、越来越贫穷;而受雇报酬没增加、可支配所得有限,连带削弱消费意愿,长此以往将重创经济动能。
相比而言,代表利息、地租、企业利润的营业盈余,占的比重逐年攀升。台湾前“经建会副主委”叶万安说,劳动报酬占“GDP”比重下降,营业盈余占“GDP”比重却提高,代表台湾社会“用钱赚钱容易,用劳力赚钱难。”
因享受资本报酬者多为有钱人,依赖受雇报酬者多为中低收入者,叶万安认为,受雇人员报酬占“GDP”比重下降、营业盈余占“GDP”比重上升,势必衍生收入分配恶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