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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窘困废旧规?台当局拟向“流莺”征税

时间:2004-09-16 14:34   来源:
  中国台湾网9月16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在财政窘困之下,台当局积极找寻财源,继“财政部”日前向艺人胡瓜课征“麻将税”后,“财政部”也将检讨是否应取消娼妓免税政策。

  “财政部”赋税署主任秘书陈瀛国昨天坦承考虑取消娼妓免税,而税制会执行秘书郑义和强调:“有所得就要课税是修法的大原则。”如此一来,岛内七十七位公娼以及人数超过四万的私娼,都将面临缴税压力。
 

娼妓不予征税

  “娼妓不予课征所得税”解释令早于
1937年发布,条文中载明“娼妓是属不正当营业,原在取缔之列,不予课征所得税。”由于年代久远,连赋税署官员也不知当年为何发布此项解释令。不过,因条文并未指明“公娼”或“私娼”,所以目前是两者皆不须缴税。不过舞女必须缴税,因此“财政部”被质疑课税不公。

  “财政部”赋税署主秘陈瀛国说:“这个问题将来会考虑讨论取消。”不过娼妓课税消息昨天传出,“财政部”受到压力,有点松口的现象。但整体而言,有所得就必须课税,充裕“国库”,是“财政部”的既定政策。
 

现金交易难查证
 

  “公娼”在各县市警察局都有登记,所以课税不难,加上目前全台领有执照的“公娼”仅七十七人,对“国库”贡献有限,但隐藏于暗处、数量众多的“私娼”,若因修法成功也得缴税,对“国库”不啻为一剂大补帖。不过,性交易原本就不易查缉,而且娼妓多半是现金交易,所得很难查证,能否为“国库”增肥恐怕是一大问题。

  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秘书钟君竺表示:“如果缴税能够换来安定工作环境,很多从事特种行业的人都愿缴税。”例如一位在北市街头站壁的“流莺”,每个月要送五千元的红包给警察,金额比当局合法税收高出许多。钟君竺说:“若可合法化,很多姊妹宁可缴税,也不愿送红包给黑白两道。”

  不过,“财政部”称,取消娼妓免费并非穷疯了,而是基于有所得就要课税的原则,因此,在明年2、3月召开赋税法令研审会时,会将此案一并纳入讨论范围。(潇凝)
编辑: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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