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惯偷男子爬窗偷窃遭逮 辩称40年偷69次不是每天都偷
中国台湾网9月22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岛内一名卢姓惯偷男子,去年爬窗闯进台北市议员陈炳甫服务处,偷走抽屉内3000元钱(新台币,下同)。卢事后辩称患有精神病不知这件事,后来又称40年来共犯69件,这次是临时起意犯案,不是每天偷窃。台北士林地方法院宣判,卢犯毁越窗户窃盗罪,累犯,处有期徒刑8个月。
判决指出,去年12月20日凌晨3时许,59岁卢男从陈炳甫议员服务处后巷,学“蜘蛛人”攀爬到3楼,拆卸窗户侵入屋内,偷走服务处主任放在抽屉管理的3000元钱,全案经中兴保全通知遭窃报案。警方调阅监视器画面,追出卢男犯案后到万华区的麻将馆消费,又搭车躲到云林,南下到林内火车站旁公园抓人。
卢男落网后辩称,不知道有这件事,监视器画面无法证明是他,他自称患有精神病。他称,当天要还债和到南部工作,3000元是临时起意进屋犯案,不知道是议员办公室,抽屉没锁就拿走钱,搭出租车离开,后来想到要去万华还债。
声押庭时,法官问卢男对前科纪录的意见,卢男称,前科纪录没错,他“40年来共犯69件,等于1年犯不到2件”,质问为何毒品都可以交保,他却不能交保?他坦承只是临时起意犯案,对于检察官说他有再犯之虞,他称自己1年犯不到2件,加上身体有病痛,希望法官让他离开。
法官依卢男落网后开声押庭时的穿着与监视器画面的窃犯穿着相同,认定是同一人。依卢男面对警察、检察官、法官询问,对答毫无困难,思路清晰有条理,认定犯案当下神智尚清楚,无受精神疾病或药物影响。
法官认定,卢男故意再犯加重窃盗,侵害他人财产,因窃盗案入监执行相当时间,出监后未能自我控管,冀望不劳而获,依犯毁越窗户窃盗罪,累犯,处有期徒刑8个月。(编辑/李宁 审校/高斯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