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台胞不会仅因领取居住证而在大陆负有全球纳税义务
中国台湾网2月24日北京讯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今天上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主持本次新闻发布会。
海峡之声广播电台记者:有些台胞担心,是否有可能因为在大陆申领居住证而被双重征税。请问发言人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吗?
马晓光:我可以肯定地回答你:不会。
当初,出台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时候,我们也讲过这个问题。在这里,我愿意再次对外说明。台湾居民居住证是帮助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工作、生活更加便利、享受同等待遇的身份证件。台湾同胞在大陆的纳税身份和义务,由大陆税务部门依照《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与是否持有居住证无关。台湾同胞不会仅因申领居住证而改变在大陆纳税的身份和纳税义务,也不会仅因领取居住证而在大陆负有全球纳税义务。这一点必须说明。
还需要说明的是,海协会和台湾海基会在2015年8月25日签订《海峡两岸避免双重征税及加强税务合作协议》,为的是减轻两岸经贸往来中企业与个人的税收负担。但遗憾的是,由于民进党阻挠,这个协议迄今未能生效。(中国台湾网 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