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花”分子攻占台行政机构有罪判决被撤销 台媒:后患无穷
岛内7年前发生“学运”分子攻占台行政机构事件。(图片来源:台湾“中时新闻网”)
中国台湾网1月19日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岛内7年前发生“学运”分子攻占台行政机构事件,民进党当局所谓“促转会”主管杨翠的儿子魏扬等8人,二审被判刑2至4个月不等,所谓台湾“最高法院”18日宣判,创设所谓“公民不服从”的抵抗权,认为他们可因此获判无罪,撤销有罪判决,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审。报道称,对照特朗普支持者闯入国会被视为“叛乱”,台湾的这番判决让国际震惊。
2014年3月18日,岛内爆发“太阳花”事件,魏扬等人伙同其他占领台立法机构人士,在当月23日晚上,号召他人强行爬入台行政机构,并在正门前广场静坐抗议。还有人闯进官员办公室,与警察爆发激烈冲突,甚至将警员推拉下台阶。
一审魏扬等人被判无罪后,“台湾高等法院”二审认定魏扬等7人煽惑他人犯罪,判处2至4个月有期徒刑。经再次上诉,所谓台湾“最高法院”18日宣判,撤销魏扬等人有罪判决。
判决出炉后,国民党民意代表李德维怒轰这是混蛋法官的判决,批评台湾法治早被“太阳花”玩到一丝不挂,“民主,只剩民进党作主”。台湾网友批评“美国攻国会叫暴动叫暴民,但台湾攻占行政机构是‘公民不服从’、没事”,更有人怒称“可以对法官这样的判决行使抵抗权吗?”。
台湾《联合报》发文指出,在社会对立争议不休之际,这种判决恐鼓舞社会大众,若不爽执政党政策,“大闹、抗争、反当局,都无罪”。正如台检察机关质疑:民众可以反莱猪、反空污、反核食为名,号召民众进入台行政机构、蔡英文办公室吗?此等判决恐将“后遗症”无穷。(中国台湾网 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