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意代表苏震清等4人抗告失败 至少需羁押两个月
台湾民意代表苏震清等4人涉收贿案抗告失败。(图片来源:台湾“中时新闻网”)
中国台湾网8月9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民意代表苏震清、陈超明、廖国栋以及苏震清办公室主任余学洋等4人涉嫌收受台湾太平洋流通前董事长李恒隆贿赂,要帮其夺回台湾知名百货公司SOGO经营权,4日遭台北地方法裁准收押禁见。4人不服提起抗告,台湾高等法院8日评议后全数驳回,并裁定“不得再提抗告”,4人至少要羁押两个月。
据报道,法院驳回理由在于,李恒隆疑从不详管道得知检调怀疑有犯嫌,与苏震清谋议,由苏震清开支票给李恒隆,作为双方借贷关系的证据,另外苏震清的供词与余学洋不符。
法官认为,苏震清等4人是现任民意代表,余学洋是苏震清的办公室主任,本案共犯、证人或台当局经济主管部门相关人员,或被告亲友、助理、员工,均可能被4人影响而串供,若让其交保,难确认审判程序可顺利进行。
4人声称,本案经检察官多年搜证,案情已明朗,有必要再传唤就可以,绝不可能串供。法官认为,4人与证人或共犯供述都不一,难以认定不会串供。所以,苏震清等被告的抗告理由并不足采纳,裁定驳回抗告。(中国台湾网 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