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花"头目魏扬等人改判有罪 江宜桦感慨发文:迟到的正义
“太阳花学运”攻占“行政院”案,“台湾高等法院”二审改判魏扬等人2个月至4个月有期徒刑。(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中国台湾网4月28日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太阳花学运”分子在2014年3月23日攻占台当局“行政院”,“学运”头目魏扬一审被判无罪,“台湾高等法院”今天(28日)二审宣判,魏扬等人改判2个月至4个月有期徒刑。时任台当局“行政院长”的江宜桦发文表示,“323攻占‘行政院’”不是“和平示威”,“太阳花运动”更不是所谓的“公民不服从”。他表示,自古以来,正义经常迟到,但希望不是不来。
江宜桦中午在脸谱网(facebook)以“正义经常迟来,但不会不来”为题发文,他表示,2014年3月23日“太阳花”群众攻占“行政院”,扬言要瘫痪台当局。他们以油压剪及铁撬破坏拒马(障碍物),以人数优势冲倒警察,以暴力拆毁“行政院”大楼门窗,任意搜刮办公室内物品,大肆破坏内部设施,然后以所谓的“公民不服从”为借口,声称所有犯罪行为皆为“正当的和平示威”。
江宜桦表示,2016年民进党上台之后,民进党当局立即撤回所有对“太阳花”犯罪行为的诉讼,以回报“太阳花”分子对民进党赢得选举的功劳。同时,“太阳花”群众则对马英九、江宜桦等人提告,“说我们‘预谋杀人’‘杀人未遂’,至今六年,诉讼仍无止无尽地在进行。”
江宜桦强调,“323攻占‘行政院’”不是“和平示威”,“太阳花运动”更不是“公民不服从”。“太阳花”分子总是选择性强调自己只是坐在地上“和平”呼口号,就被警方强制驱离,但他们不回答如何持铁器破坏“行政院”的阻绝设施,如何暴力推挤负责保卫“行政院”的警察,如何拆毁几百公斤重的“行政院”大门,甚至在驱离过程中如何将执行公务的警察“盖布袋”。
江宜桦表示,当他们被检察官及法院指出这些犯罪行为而无法否认时,就抬出“公民不服从”的“伟大口号”,声称台当局专制、戒严、不义,所以所有违法行为皆为“抗暴义行”。但是,政治理论中的“公民不服从”是指人民以“文明、非暴力”的方式,对已经“别无其他方式表达反对”的法律或政策,公开做出某些“违反法律”的行为以表达抗议,并且“愿意接受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然而“太阳花”攻占“行政院”的所作所为跟前述标准无一符合。
江宜桦表示,如果“太阳花”算“公民不服从”,那所有非法暴行都可以自称“公民不服从”。在群众运动期间,这一切都没有办法好好讨论,只有在运动激情过后,才有可能在法庭之中慢慢地厘清,冷静地论辩。自古以来,正义经常迟到,但希望不是不来。
江宜桦发文后,不少网友纷纷留言“这个道理很简单,就是有人闯进你家把你家的东西打坏之后,告他之后还败诉”“犯罪行为如此明显也可以拖这么久,台湾‘司法’最大问题就是一堆政治‘司法官’,专看政治风向办案,丢人现眼让人看不起。”(中国台湾网 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