钮承泽性侵案一审被判4年 曾辩称以为女助理对他有好感
钮承泽(中)。(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国台湾网4月14日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导演钮承泽涉嫌性侵女工作人员,遭检方依强制性交罪嫌起诉,台北地方法院今天(14日)判处钮承泽有期徒刑4年,全案可上诉。钮承泽律师称,将依法提起上诉。
钮承泽被控涉性侵剧组女工作人员,台北地检署查出被害人胸部有钮承泽DNA、下体有新伤等,去年2月间依强制性交罪嫌起诉钮承泽,并以他犯后卸责、态度难认良好,建请法院处以适当刑罚。
检方判决指出,钮承泽执导电影《跑马》期间认识女助理,2018年11月23日临时取消工作会议,改邀剧组到家中聚会,待其他人陆续离开、女助理独自留下时,钮趁机将女助理强压沙发,性侵得逞。
钮承泽在庭讯时曾辩称,案发当天他以为被害女子对他有好感,并没有违反对方意愿。法院讯问女子友人、剧组人员、主管后,认定案发前两人并无任何男女好感情愫存在,钮承泽也知道被害女子当天表现与平时无异,不可能误认被害女子对他产生好感。法官表示,被害女子当天以紧闭双唇、撇头、闪躲、推阻等方式拒绝钮承泽,可见钮承泽的辩解与事实不符,不足采信。钮承泽另辩称当天喝醉酒导致断片,但法官并不采信。
法官指出,钮承泽身为知名导演,利用媒体散布消息,形塑两人存有男女情愫,且在审理中借由和解书记载内容,试图营造被害人案发时未传达出拒绝之意,并暗指对方主动献身,欠缺性别平权意识,难认有悔悟之心。
法官考量钮承泽有前科纪录,以及他曾任演员、现为导演,尚有母亲需抚养等生活状况,并于审理中已与被害女子达成和解,弥补所造成的损害,判决有期徒刑4年。全案可上诉。(中国台湾网 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