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运动员可以内援身份参加大陆职业联赛 国家体育总局介绍相关情况
中国台湾网12月25日北京讯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今天上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主持本次新闻发布会。
11月4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经商中央组织部等20个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26条措施”)。“26条措施”发布之后,受到了广大台胞台企的热烈欢迎和肯定,为了让大家更能详细地了解“26条措施”的具体情况,本次发布会特别邀请到外交部领保中心杨舒常务副主任、教育部港澳台办王志伟副主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李金生副司长、文化和旅游部港澳台办满宏卫巡视员、国家体育总局港澳台办吴坚主任,为大家详细介绍《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中涉及到为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的13条措施。
总台央视海峡两岸记者:“26条措施”中的第25条和第26条提出,欢迎台湾运动员来大陆参加大陆职业联赛,台湾运动员可以以内援身份参加大陆职业联赛。请具体介绍一下相关情况。谢谢。
吴坚:欢迎台湾运动员来参加大陆的职业联赛,并为其提供同等待遇,是这次体育惠台措施的一个亮点,也确实受到了岛内体育界的关注。在这方面,我们主要从质和量上下功夫,通过两步走来实现。第一步,从质上进行转变,允许台湾的运动员以内援而不是外援的身份来参加大陆的职业联赛。大家都知道,因为要统筹考虑联赛水平和培养本土球员的需要,大陆的篮球、足球等职业联赛对外援在水平上有要求,在数量上也有限制,如果将台湾的运动员按照外援来对待,其竞争力很难与欧美的高水平运动员相提并论,也大大降低了台湾运动员被大陆俱乐部选中的机会。所以,允许台湾运动员以内援身份参加大陆职业联赛,将为更多的台湾运动员来大陆发展提高水平提供机会。
下一步,我们将在此基础上推动有关协会和职业联赛,进一步研拟优惠的举措,扩大联赛的开放力度,在量上让台湾运动员参加大陆职业联赛提供更多的机会和空间。(中国台湾网 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