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介绍在落实台湾师生同等待遇方面举措与落实情况
中国台湾网12月25日北京讯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今天上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主持本次新闻发布会。
11月4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经商中央组织部等20个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26条措施”)。“26条措施”发布之后,受到了广大台胞台企的热烈欢迎和肯定,为了让大家更能详细地了解“26条措施”的具体情况,本次发布会特别邀请到外交部领保中心杨舒常务副主任、教育部港澳台办王志伟副主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李金生副司长、文化和旅游部港澳台办满宏卫巡视员、国家体育总局港澳台办吴坚主任,为大家详细介绍《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中涉及到为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的13条措施。
香港中评社记者:请问教育部在落实台湾师生同等待遇方面有什么举措?落实的情况如何?谢谢。
王志伟:近年来,教育部会同财政部不断完善对台湾学生的资助政策。2017年,教育部修订了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面向在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台湾地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生发放奖学金,扩大了奖学金范围,提高了奖励标准。同年,教育部还出台政策,为在大陆高校毕业符合条件并有就业意愿的台湾学生签发就业报到证,发放就业协议书,给台湾青年来大陆学习、就业、创业提供更多支持和帮助。近3年以来,大约有超过7000名的台湾学生获得奖学金,有越来越多的台湾青年希望来大陆追梦、筑梦、圆梦。
教育部今后将进一步完善政策安排,优化政策保障,推进台湾学生在生均经费、研究生助学金、学业奖学金、贫困生补助等方面享受与大陆学生相同标准,做好在大陆高校学习、工作的台湾师生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在大陆高校工作的台湾老师享有相应的职称和待遇政策的细化落实工作。(中国台湾网 贾若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