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愿与台湾同胞分享大陆文化产业发展的机遇
中国台湾网12月25日北京讯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今天上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主持本次新闻发布会。
11月4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经商中央组织部等20个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26条措施”)。“26条措施”发布之后,受到了广大台胞台企的热烈欢迎和肯定,为了让大家更能详细地了解“26条措施”的具体情况,本次发布会特别邀请到外交部领保中心杨舒常务副主任、教育部港澳台办王志伟副主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李金生副司长、文化和旅游部港澳台办满宏卫巡视员、国家体育总局港澳台办吴坚主任,为大家详细介绍《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中涉及到为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的13条措施。
中新社记者:我们注意到“26条措施”中的第19条提到,台湾文创机构、单位或个人可参与大陆文创园区的建设营运、可参加大陆各类文创赛事、文艺展演展示活动,请介绍一下相关具体情况和参与方式。谢谢。
满宏卫:党的十八大以来,大陆将发展文化产业纳入到国家整体发展战略,文化产业也迎来了加快发展的黄金期,成为了推动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我们愿意与台湾同胞分享大陆文化产业发展的机遇,欢迎台湾同胞参与大陆文创园区的建设和运营。目前,我们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大力推进,为台湾同胞参与创造条件。比如,福建省就在积极探索文创园区的开发模式、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等,吸引台湾文创设计人士参与福建省文创园区建设和运营,参与福建省博物馆、福建省图书馆、闽台缘博物馆等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探索对接台湾知名艺术家来闽打造音乐、舞蹈、绘画等产业园区。随着“26条措施”的细化和落实,各地还会出台更多的配套措施,为台湾同胞来大陆参与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多便利。
秉持开放、共享的理念,我们同样愿意为台湾优质展览、演出项目提供展示平台。据我所知,台湾的文化艺术机构、单位和个人已经通过适当的方式参与到了大陆的文艺展演和展览活动中。比如,由厦门歌仔戏研习中心与台湾戏曲音乐协会合作创排的歌仔戏《侨批》,于今年10月亮相第16届中国戏剧节;由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中国美术家协会共同主办的第13届全国美术作品展,台湾一共有77件作品参展,其中有5件作品获奖,而且进京联展。不仅如此,在各类省级的文创赛事、文艺展演展示活动中,有越来越多台湾同胞的文艺作品能够呈现。
大陆文创赛事、文艺展演展示活动的大门对优质项目一直是敞开的。下一步,我们还会对台湾同胞开放青少年民族器乐教育教学成果展示等更多的国家级展示平台,感兴趣的台湾同胞可以通过互联网等途径关注有关信息,按照活动公布的具体方式积极参与。(中国台湾网 贾若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