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大陆海关将尽快推动出台第三方检验机构结果采信制度
中国台湾网12月11日北京讯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今天上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主持本次新闻发布会。
11月4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经商中央组织部等20个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26条措施”)。“26条措施”发布之后,受到了广大台胞台企的热烈欢迎和肯定,为了让大家更能详细地了解“26条措施”的具体情况,本次发布会特别邀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资司郑持平副司长,科学技术部港澳台办公室徐捷副主任,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创新司李玉冰副司长,以及国务院台办经济局陈斌华副局长,详细介绍“26条措施”当中涉及到为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的13条措施。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我们注意到“26条措施”中第11条提出,“为推动台湾输入大陆商品便捷快速通关,支持两岸第三方检验检测市场发展,海关部门正研究制定采信第三方检验机构结果管理制度。”请问发言人这项管理制度预计何时能够推出?制度的推出将对台湾输入大陆商品通关带来哪些便利?谢谢。
陈斌华:为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推动台湾输入大陆的商品便捷快速通关,支持两岸第三方检验检测市场发展,大陆海关正在加快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研究制定采信第三方检验机构结果管理制度。
目前采信制度已经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大陆海关将根据意见进一步完善并尽快推动出台。条件成熟后,符合要求的台湾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可被大陆海关采信。
这项制度实施后,大陆海关将降低来自台湾相关商品的查验率,进一步提升台湾输往大陆商品的便利化水平。同时将助推两岸第三方检验检测市场的发展,台湾有关检验检测机构将有机会获得更多的检验检测业务。(中国台湾网 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