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积极完善制度 保障台企依法平等参与大陆各类标准化活动
中国台湾网12月11日北京讯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今天上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主持本次新闻发布会。
11月4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经商中央组织部等20个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26条措施”)。“26条措施”发布之后,受到了广大台胞台企的热烈欢迎和肯定,为了让大家更能详细地了解“26条措施”的具体情况,本次发布会特别邀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资司郑持平副司长,科学技术部港澳台办公室徐捷副主任,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创新司李玉冰副司长,以及国务院台办经济局陈斌华副局长,详细介绍“26条措施”当中涉及到为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的13条措施。
中评社记者:我想请教的是,“26条措施”第12条讲到,台资企业可与大陆企业同等参与行业标准的制订与修订,共同促进两岸标准互联互通,请您介绍这方面的考虑。谢谢。
李玉冰:标准是共同协商一致并共同遵守的技术规范。台资企业在参与国家标准制定方面与大陆企业享有同等待遇,这种待遇体现了标准公开、透明、共同协商的特点。国务院标准化管理部门将依据《标准化法》的相关要求,积极完善标准制订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台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大陆的各类标准化活动,增进技术交流、促进质量提升、实现产业发展。
另外,大陆在制订和修订行业领域标准方面具有广阔市场优势,台资企业在部分产业领域有着丰富技术积累,双方合作有助于提升两岸企业在标准领域的话语权,增强竞争力。(中国台湾网 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