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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台胞来大陆投资适用《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

2019-02-27 11:08: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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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台湾网2月27日北京讯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今天上午10点在国台办新闻发布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主持本次新闻发布会。

  台湾旺报记者:日前,大陆在审立外商投资法的时候,海协会张志军会长提到要将台资视为特殊内资,请问目前有没有更具体的进一步想法或者法规的配套措施?

  安峰山:台胞来大陆的投资是适用《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改革开放以来,大陆始终是广大台胞的投资热土,台胞台企在实现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也为大陆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当前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我们继续欢迎、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来大陆投资,分享大陆的发展机遇,实现更大更好的发展。(中国台湾网 李宁)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