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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宜康拒"吞球":不会有任何动作 "法律"不能强迫我

2018年12月12日 14:36:00来源:中国台湾网

民进党“立委”段宜康。(图片来源:台湾“东森新闻云”)

  中国台湾网12月12日讯 据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2014年,民进党“立委”段宜康、现民进党籍彰化县长魏明谷指控当时的对手国民党彰化县长候选人林沧敏诈领补助款500万元(新台币,下同),段宜康还称如果不是事实自己就吞曲棍球,近日段宜康、魏明谷被法院判决须连带赔偿100万元、并登报道歉。林沧敏日前要求段宜康“把曲棍球吞了吧!”段宜康12日受访时称,他当然不会有任何动作,“法律”可以强迫“法律”之内的事,但不能强迫“法律”之外的事情。

  由于段宜康曾说,若查无林沧敏不法情事,他愿吞曲棍球,在法院判决出炉后,林沧敏也呼吁“把曲棍球吞了吧!”段宜康今日(12日)上午受访时说,站在林沧敏的立场一定会这样要求,对他来说,他已经说得很清楚,他是在不得不登报道歉、赔钱的情况下赔偿,因为不甘愿赔钱,已经被法院罚了20几万,若不照法院的要求去做,他的钱大概会被罚光,这些动作迟早都要做,还不如把它做了。

  但针对吞球,他强调,“‘法律’可以做这样的判决,但‘法律’不能强迫我,让我心甘情愿,我还是非常不服”。(中国台湾网 贾若澜)

[责任编辑:贾若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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