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党产会"认定"中影"为国民党附随组织 118亿资产恐遭冻结
图为“中影”八德大楼。(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国台湾网10月9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党产会”9日上午决议认定中影公司为国民党附随组织,并作出行政处分,“中影”118亿元(新台币,下同)资产将面临全部冻结并禁止自行处分,形同被“党产会”接管。
中影公司前身为“中央电影公司”,是国民党经营的媒体事业,于2005年配合台当局相关政策而民营化。自1954年正式成立以来,培植了李安、侯孝贤、蔡明亮等知名导演,并拍摄了《喜宴》《饮食男女》《恋恋风尘》等经典影片。近年也投资拍摄了《翻滚吧!阿信》《赛德克·巴莱》等知名影片。其拍摄基地“中影文化城”曾为亚洲最大外景拍摄基地。
“党产会”认定,“中影公司”设立登记于1953年,为国民党之党营事业,担负国民党文化宣传政策之任务,先后透过自然人、党营事业间接持有该公司过半数以上股权,径行核定、指派“中影公司”之董事长、董事及监察人,并决定“中影公司”内部之人事组织规程,使“中影公司”接受国民党指示执行拍摄影片等文化宣传之业务;国民党并曾藉其执政之优势地位,使“中影公司”得以将公有之日产戏院抵充作为设立登记之资本,且以“转账”名义将日产戏院移转登记为“中影公司”所有而获利。
“党产会”认定, 2006年间,国民党将其所间接持有之中影公司82.56%股权,由“中央投资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党营事业,以每股65元出售予罗玉珍、庄婉均等人,惟该出售股权之价格未将“中影公司”所拥有330部影剧之著作权价值予以客观计入,亦明显低估“中影公司”所有华夏大楼、新世界大楼及“中影文化城”等三大不动产价值,经计算低估价值总计至少18亿余元。
“党产会”指出, “中影公司”自成立迄今,资产达新台币118亿元,目前运营中的戏院有梅花数字戏院、台北真善美戏院、屏东戏院以及台南真善美戏院等4家戏院,主要资产为“中影文化城”、“新世界大楼”以及“中影八德大楼”(由子公司“中影八德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中影公司”经认定为附随组织后,依“党产条例”须在4个月内向“党产会”申报财产,其名下之财产原则上禁止处分。若有其他资金动用或财产处分之需要,要向“党产会”申请动用。(中国台湾网 小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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