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对于是否“特赦”陈水扁,未有明确表态。(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中国台湾网6月2日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陈水扁以“带病之身”趴趴走,再度刷高“特赦”议题热度,民众都在看蔡英文是否“特赦”陈水扁。前马英九办公室副祕书长罗智强认为,如果陈水扁不是那么会“抖手指”,好好出庭的话,另外的五大案可能早就一一定罪“受罪刑宣告”,这样蔡英文依法就有“特赦”之权。罗直言因果报应,“是阿扁害阿扁无法被‘特赦’”。
蔡当局执政满一年,是否将“特赦”陈水扁?多位民进党“立委”都持正面态度。“立委”王定宇就直言,蔡当局第一年是改革年,第二年考量“特赦”是一个方向,“(特赦)是时候了”;黄伟哲也表示,“‘特赦’时机已经成熟”。国民党团书记长王育敏则说,若绿营已有共识,蔡英文最好尽早面对,不要再回避。
罗智强则直接说明,“你知道吗?是阿扁害阿扁无法被‘特赦’”。罗智强表示,大家在谈蔡英文要不要、会不会“特赦”陈水扁时,有一件事很少被厘清:其实,依台湾目前的法律,蔡英文就算要“特赦”陈水扁,也只能“‘特赦’一半”。
因为陈水扁的“贪污力”实在是“太强大”,案件多到蔡英文“想特赦”也“特赦”不完。依照台湾地区相关法律规定,必须要“受罪刑宣告”的案子,才适用“特赦”。所以蔡英文就算要“特赦”陈水扁,也只能“特赦”陈水扁被判刑定谳的案子。
陈水扁被贪污定罪的四大案:一、龙潭案购地案,被判有期徒刑11年。二、陈敏薰买官案,被判有期徒刑8年。三、龙潭洗钱案,被判有期徒刑2年。四、元大并复华案,被判有期徒刑10年。还有另外五大没有定谳的案子:一、公务机要费案。二、国泰并世华案。三、教唆伪证罪案。四、侵占公文罪案。五、洗钱案。罗智强表示,这些没有定谳的案子,蔡英文都没有办法“特赦”。
罗智强表示,说来也是“因果报应”,这五大案之所以还没确定,就是陈水扁以“重病”为由,让审理中断。所以,如果陈水扁不是那么会“抖手指”,好好出庭的话,这五大案可能早早就一一定罪,“受罪刑宣告”。那么,这五大案,蔡英文依法也就有“特赦”之权。只能说,人算莫若天算,聪明反误聪明。(中国台湾网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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