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考试院”审查会通过“连战条款”。(图片来源:台湾“东森新闻云”)
中国台湾网4月14日讯 台当局“考试院”审查会通过“政务人员退抚条例”修正草案,其中“连战条款”规定台湾地区卸任副领导人月退金不得超过18万元(新台币,下同),也顺利按照“铨叙部”原有版本通过。连战办公室主任丁远超认为,如果是“为了连战领太多钱而‘修法’”,甚至将此视为“连战条款”,简直是污名化连战。
据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考试院”13日召开第2次“政务人员退职抚恤条例”草案“全院审查会”,通过卸任台湾地区副领导人月退金不得超过现18万元的“连战条款”。目前连战月退金加上18%优存利息每月支领26万元左右,待草案未来在“考试院会”通过,并送“立法院”三读后,将不得超过现行卸任台湾地区副领导人礼遇金18万元。
在所得替代率部分,经“全院审查会”召集人、“考试院副院长”李逸洋裁示进行表决,决定把比照简任级政务人员的替代率从80%分10年降为70%,特任级政务人员的替代率从65%分10年降为55%。至于18%优存利率分6年归零,按照“铨叙部”版通过。
对于台当局“考试院全院审查会”通过所谓的“连战条款”,连战办公室相当不满。据台湾《联合报》报道,丁远超认为,用“连战条款”形容这次“修法”,是不公道且不公平的。他强调,由于连战卸任时并无台湾地区副领导人卸任礼遇条款,因此连战申请的退休金都按照30多年的公务员年资依法申请,并无不当之处。连战退职时执政的是民进党,假如有问题,“民进党会同意吗?”如此具有针对性的“修法”根本就是污名,负责任的台当局不该这么做。(中国台湾网 卢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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