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马英九被控财产来源不明罪 台北地检署称没犯罪
参考消息网3月23日报道台媒称,律师黄帝颖、民间社团告发马英九在任内每月存款48万(新台币,下同),超过合理存款,涉嫌财产来源不明罪。台北地检署认为查无犯罪事证,23日签结本案。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3月23日报道,黄帝颖等人指控,依据资料,台当局领导人月薪约47万6000元,年薪约为571万元,当时台行政管理机构负责人陈冲于2012年在立法院接受质询时表示,马英九之捐款都超过其所承诺的半薪,依此计算马合理存款至多只有285万元。
而马于2012年每月存款高达48万元,年度存款增加约576万元,超出合理存款291多万元,涉有财产来源不明罪嫌。
北检依据特侦组调查报告,发现特侦组已经签结过类似案件,本案系重复告发。
检方认为,当时马英九无明示每一年都会捐出超过总统薪水一半的捐款,与2012年11月1日公布声明大致相符。
另黄帝颖等人告发马月薪47万、月存48万,指控马涉财产来源不明罪嫌。但检方依据税务电子闸门财产所得调件明细表显示,马英九于2010年、2011年平均每月薪资达52万余元,与马月薪47万已有不符。
另依据马“公职人员财产申报资料”存款项目明载,马英九与妻子周美青2人于2011年及2012年2次申报期间8个月内存款共增加388万8269元,此与平均月存48万相符,但这所增加之存款,是将马、周夫妻之存款加总计算而得,并非单指马个人之存款,因此认定马没有犯罪事证,签结本案。
[责任编辑:齐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