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3月15日电 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14日遭起诉,台湾“联合报”15日发表评论文章指出,政治人物若涉司法“关说”,政治责任不轻,但在台湾恰巧颠倒:“关说”主角不但理直气壮毫无羞愧,还要追究那追究者的“不法追究罪”,怪的是司法也捧他的场。有事的没事、没事的有事,是非不明,简直是活生生上演了“强盗抓官兵”的剧情!
文章摘编如下:
当年“马王政争”续集,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终于如柯建铭所愿,被北检以泄密罪起诉,司法洁癖的马先生,心灵受伤程度可想而知!
政治人物若涉司法“关说”,政治责任不轻,想不到在台湾恰巧颠倒:“关说”主角不但理直气壮毫无羞愧,还要追究那追究者之“不法追究罪”,怪的是司法也捧他的场。
台“刑法”处罚犯罪不只要遵循罪刑“法定”原则,也要探究行为是否具犯意,也就是对犯罪内容是否认识又执意为之。本案发生时,马英九满脑子思考的是司法“关说”的可恶,怎会想到侦查不公开禁忌问题?况且离黄世铭“总长”报告与该案正式侦结亦仅略微时差罢了。遗憾的是,马英九有理也说不清,由公亲变事主。
如果黄“总长”有所隐瞒,没当面叙明案卷尚未起诉到“院方”,不知者无罪,马英九教唆泄密罪是不成立的;即使“总长”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军事绝对机密,台湾地区领导人都能阅览或听取简报,何况是涉及“国会议长”与“检察长”的“准犯罪行为”?
台湾地区领导人间接管辖侦办机关“法务部”,且顾及与王“院长”嫌隙必须回避,当然要转直属长官“行政院长”知悉,整个事件看来是合理的。另一方面,牵涉“立法院长”的不当行为,恐“行政院”受“立法院”制衡,致投鼠忌器,“检察总长”选择越级找台湾地区领导人亦合乎情理。至于马英九要其“降级”告知江宜桦,则为循体制正常处理,因曾勇夫“部长”也卷入“关说”案。如此程序已情理兼顾,法律稍为瑕疵,瑕瑜互见怎能苛责呢?
准新科“监委”陈师孟一席“铲除办绿不办蓝司法败类”的重话已发酵,警示寒蝉效应扩散中,小马哥要遭殃了!有事的没事、没事的有事,是非不明,简直是活生生上演了“强盗抓官兵”的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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