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美女所送的礼物或构成贿选(图片来源:中评社)
据香港中评社10月19日报道,台湾“立法院”19日上午审查“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黄瑞明人事案,由于黄是民进党“立委”尤美女的丈夫,国民党多位“立委”都质疑有利益冲突。国民党“立委”杨镇浯更表示,他昨天收到尤美女的肉松礼盒,这不管有意无意都已经有贿选的行为。黄瑞明则解释说,那是妻子协办彰化羊肉、猪肉推广活动帮忙购买,并送给“立委”同仁。
杨镇浯对黄瑞明说,有很多“委员”已经提过你的政商关系非常复杂,你的律师事务帮“顶新案”做过辩护,你自己也写到长期从事“党外运动”,很担心你当大法官,遇到这些相关的事能够公正处理吗?杨又表示,你的法律事务所、国际通商法律事务所,蔡英文有任职过?
黄瑞明坦诚表示,台湾地区领导人蔡英文在1983年至1984年在国际通商法律事务所短暂任职过,他和蔡有不到一年的交接期。杨镇浯则说,蔡英文提名大法官候选人,以自己共同同事关系比较偏爱的考虑,这不是社会之福。
杨镇浯又问,大法官的工作和“立委”有利益冲突相关吗?黄瑞明称,“我觉得没有”,包含行使同意权、司法审查、以及“立委”提出法律要大法官解释应都没有冲突,但对于他的人事权,尤“委员”应该是有回避。
杨镇浯也说,参加过选举的人都知道,贿选行为、礼物不能超过新台币30元,昨天很多同仁收到尤美女送的礼盒,今天要审查你的时候,尤“委员”却在前一天送礼,这样有违法之虞?
黄瑞明则解释,尤的工作是协办彰化县政府的羊肉以及猪肉推广,因此她帮忙购买。
国民党“立委”蒋万安也询问,司法不被人民信任,就是因为民众对司法裁判有质疑,若尤美女主提的法案或联署支持的法案,经“立院”三读通过,结果成为“释宪”的标的送到大法官会议,若黄瑞明不回避,民众会认为,很难期待黄瑞明对尤美女支持的法案能够公平公正,这是民众信任的问题。
对此,黄瑞明辩称,回避是一个法律明确的事项,若该回避而不回避是违法,但如果法律规定不应回避而他轻易回避,这样在道德上是怠忽职守的行为;他说,“法律怎么规定,我就怎么遵守,不能随便脱离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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