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19日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曾任台湾“大法官”的台大法律系教授许宗力,在9月获台湾地区领导人蔡英文9月提名“再任”“大法官”并任“司法院长”,引起舆论争议。基隆地院法官陈志祥月前公开批评,许宗力此举是带头违反台湾地区相关规定。18日,陈志祥提出一份基隆地院23位法官联署声明,认为许宗力不应回锅再任“大法官”一职。
声明书指出,依台湾地区相关规定,“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届次,个别计算,并不得连任。许宗力于2003年10月1日担任“大法官”8年,至2011年10月1日卸任,若获提名再任“大法官”,绝对是违背规定。陈志祥认为,领导人任期和大法官任期有别,规定不容曲解,“若间隔5年可以再任,那代表间隔5天后也可以再任?”
陈志祥批评,若每位“大法官”都能再任,“大法官”最后会为了巴结现任领导人,做出迎合领导人的解释,沦为当权者的“橡皮图章”。而许宗力一旦担任“司法院长”,便形同违反规定,“司法院长”自身都违规了,那还有什么立场进行司法改革?
陈志祥说,自身与许宗力无渊源或恩怨,但为避免有违规争议的人担任“司法院长”,使得司法改革出现障碍,他才毅然决然与基隆地院的其余22名法官发表声明,明确表达反对许宗力再任。他也盼望藉此点起涟漪,获得其他法官、法界人士声援。(中国台湾网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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