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评社7月5日报道,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4日原本要审查中国国民党“立委”提出的“反恐怖行动法”(简称“反恐法”)草案,却被雄三导弹误射事件转移了焦点,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更呛声没有审该法案的必要。排案的国民党“召委”林为洲指出,台湾现行“反恐法规”有漏洞,“反恐法”仍有其“立法”的必要。
扁当局和马当局任内都曾推动“反恐怖行动法”,但未完成“立法”。这一届“蓝委”黄昭顺、马文君分别获多位“蓝委”联署再次提案,4日在“司法及法制委员会”进行审议,但柯建铭却嘲笑国民党费心排案,只是为了雄三导弹误射事件,并依当年“马王政争”自身被监听的经验,认为“反恐法”没有讨论的必要。
林为洲说,“资恐防制法”(简称“资恐法”)这个会期已经要通过了,资助恐怖主义有法律规范,但参加恐怖主义的组织却无法可管,这样不仅不合理,也将造成防范恐怖主义的漏洞,“反恐法”主要就是要规范人民参加任何恐怖主义的组织或活动。
林为洲表示,“绿营”原本有所疑虑,认为“反恐法”可能会侵害人权,或对恐怖主义的认定并不清楚,但这些随着“资恐法”的通过都已经不是问题,因为“资恐法”已经定义,所谓的恐怖组织,第一必须是联合国认定的恐怖组织如ISIS,不能随便指控,第二恐怖组织还要经台“行政院”自行设立的“委员会”加以认定,这部分是为了针对可能在台湾境内自行成立的地区性恐怖组织。
林为洲认为,既然已经有办法去认定是不是恐怖组织,就没有所谓侵害人权的问题,“反恐法”就已经到达足够成熟可以讨论的阶段,但现在还差一点就是台“行政院”还没有提出版本,可能是还不知道“资恐法”已经要通过,对恐怖主义已经有标准化的定义,应该是时候来检讨要不要“反恐法”了。
同时,林为洲也为自己澄清,“绿营”质疑他排“反恐法”是为了借机质询雄三误射事件,其实并不是,议程他上周四就已经排定,误射事件是周五才发生,只是刚好是联席会议,所以有委员想问误射的事情就让他们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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