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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法院”通过党产条例初审 国民党团版本遭封杀

2016年06月06日 19:22: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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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台湾网6月6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立法院内政、财政、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6日)联席审查“不当党产处理条例草案”。下午审查到一半,民进党籍“召委”陈其迈延长开会时间,国民党团不满,集体离席抗议。最后初审通过不当党产条例草案,但还需经由朝野协商。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下午5时左右,会议主席、民进党籍“立法委员”陈其迈要求延长开会时间到初审完成,引起国民党籍“立委”不满,集体退席抗议,留下18席民进党与“时代力量”籍“立委”继续初审,后续审查一路过关。

  国民党籍“立委”退席后处理的条文,及后续处理日前遭保留的条文,国民党“立法院”党团版本都遭封杀,大部分条文都依民进党籍“立委”提出的版本或修正意见,及“时代力量”党团版本通过。

  初审版本规定,台当局“行政院”将设“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进行政党、附随组织及其受托管理人不当取得财产的调查、返还、追征等。草案指出,政党、附随组织及其受托管理人在条例通过6个月内要申报财产,如果不申报,每次可罚新台币50万元至250万元的罚款,累计处罚5次,即可推定该党产为不当党产。

  初审草案也通过类似吹哨者条款,提供政党、附随组织、受托人,隐匿或遗漏申报党产或不当取得党产者,提供者可以获得奖励。

  另据香港中评社报道,民进党团为将不当党产排入优先“法案”还祭出甲级动员令,结果双方僵持在当年陈水扁执政时,“监察院”曾经清查国民党产的一份调查报告。国民党“立委”黄昭顺向主席陈其迈抗议,她从审查第一条条文时就要求行政部门提供该报告给“委员们”参考,但到今天已经两个月过去,都审查到第四条了,还是没有看到报告。既然“监察院”已经做过相关调查,就应该拿出来让“委员们”了解,这样才知道需不需要在“行政院”下面成立专责“委员会”去追讨国民党的党产。

  蓝绿双方为调查报告吵成一团,国民党认为民进党刻意不让行政机关提供报告,但民进党认为国民党阻挠议事进行,最后以优势人数通过表决继续审查,国民党“立委”则大声抗议。

  马英九当局“内政部长”陈威仁曾表示,支持党产摊在阳光下,但重点不在党产要不要公开,重点是什么叫“不当”。目前很多版本对“当”与“不当”的认定,舍弃过去由法院公正判决的途径,改用其他方式,这是讨论焦点,会不会让问题更复杂,更不客观?(中国台湾网 李宁)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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