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民进党即将在岛内上台并“全面执政”,两岸关系发展前景难以避免地蒙上一层阴影。果不其然,民进党籍的一些民意代表近来的“小动作”,证明人们的担心并非多余。
2月19日,台湾新一届立法机构重新开议以来,叶宜津等民进党“立委”炮制了“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对于“台独”势力欲借“公投”之名行“台独”之实,两岸同胞应清醒认识其本质及危害。
岛内所谓“公投”咋回事?
陈水扁执政时期,为了替“法理台独”铺路以及捆绑选票,遂极力推进所谓“公投”立法,但当时蓝营在“立法院”占大多数,因而最后出台的“公投法”,在诸多环节设置了高门槛,包括规定“公投”必须要有选举人数千分之五提案,总数5%联署;成案后,投赞成票的人数需要超过选举人数的50%才能算数等。
“公投法”出台以来,岛内共举办过数次失败的“公投”,都因投票率未过半而胎死腹中。包括2004年的“防御性公投”等。也正因此,岛内一些人对这部“公投法”一直耿耿于怀,攻击其为“鸟笼公投法”,不断企图推动修改,但始终无法得逞。
修法小伎俩用心险恶
岛内今年1月的选举后,民进党在“立法院”掌握了多数议席,党内少数“立委”遂开始蠢蠢欲动,准备为“公投法”松绑。从目前台“立法院内政委员会”达成共识的草案来看,重点内容在于“同意票多于不同意票,且同意票数达有投票权的人总数25%以上”的“1/4制”。这意味着,一旦草案通过,岛内举行“公投”并获得通过将更为容易。更有甚者,此草案所适用的“公投”议题范围,将新增“宪法变更”、“领土变更”、“主权让渡”等,这无疑是在为“法理台独”铺路。
国民党“立委”赖士葆认为,若此“公投法”修改草案通过,将出现两大问题。一是其中包括最敏感的“领土变更”,很明显就是走向“法理台独”。其次,两岸未来的任何协议要先经过“公投”才可以谈,这样大概什么都谈不成。
“台独”图谋必遭反对和遏止
从台立法机构有关流程来看,该修正草案目前还只是提案阶段,还必须经过初审、二审、三审等程序才算闯关成功,想要真正诉诸现实并非易事。但这样的“小动作”说明,“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始终是台海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两岸同胞对此应该高度警惕。
国台办发言人近日也明确表示:我们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反对“台独”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包括以所谓的“公投”、“制宪”、“修宪”等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俞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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