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中评社5月18日报道,还有两天就要卸任的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近几个月一直积极捍卫南沙太平岛“主权”与台湾渔民在冲之鸟礁附近公海捕渔权益。在5月20日正式卸任前,他亲自撰文投稿美国《华尔街日报》谈论台湾当局在西太平洋的权益专文,提到台湾目前陷入两项有关西太平洋岛屿法律地位的争端;一是太平岛是岛,应享有广大的专属经济区;二是冲之鸟礁仅由两块岩礁组成,涨潮时仅露出水面16公分,总面积仅达9平方米,约两张特大双人床的大小,无法类此适用。
美国《华尔街日报》在17日刊出马英九所撰有关台湾在西太平洋的权益专文,台湾地区领导人办公室17日晚间公布内容,包括中文及英文,全文内容如下:
太平岛是岛,应享有广大的专属经济区,惟日本的冲之鸟礁无法类此适用。
台湾目前陷入两项有关西太平洋岛屿法律地位的争端。各方主张实则取决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于岛屿的定义,其结论将影响全球对于海洋事务的处理。
在荷兰海牙的国际常设仲裁法庭,菲律宾与中国大陆的“仲裁案”正在进行中。菲律宾在其主张中,试图将台湾所属的南海太平岛(英文又名Itu Aba)降格为岩礁。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规定,岛屿必须能维持人类居住及其自身之经济生活,才能主张大陆礁层及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任何不符合上述两项准则的岩礁,只能主张12海里的领海。
在常设仲裁法庭2015年11月底之听证会上,菲律宾声称太平岛没有淡水、无法农耕,倘若不输送补给品,人类无法居住,因此太平岛只是一个岩礁。这个主张明显错误。
太平岛面积0.51平方公里,是南沙群岛中最大的自然生成地物,不仅拥有丰沛的淡水,还有可耕地,土壤天然肥沃,生产十多种蔬菜水果,并畜养鸡、羊、犬。岛上有树龄逾百岁,高度10至20米的茂密热带乔木。历史遗迹证明,人类在岛上居住及经济活动已将近一个世纪。
另一方面,日本也声称,冲之鸟是岛不是礁,因此享有大陆礁层及专属经济区权利。日本依此非法主张,于4月26日扣留一艘在冲之鸟外海海域作业的台湾渔船,船长被脱衣检查,人员被扣留,在缴交6百万元日币的“保证金”后,才获释放。
日本拟在该海域确立国家主权之意图明显。但冲之鸟礁仅由两块岩礁组成,涨潮时仅露出水面16公分,总面积仅达9平方米,约两张特大双人床的大小。冲之鸟礁上无淡水或可耕地,无法维持人类居住或经济生活。现有100多名日本“国会议员”入籍为冲之鸟“居民”,惟事实上,这些岩礁未必能挤上100人。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冲之鸟陆礁仅能主张12海里之领海,以外区域均须视为国际海域,非日本专属经济海域。日本于此竖立钢筋建筑物、填海造陆,惟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这些人工岛与人工设施均不能据以主张主权或海洋权益。
日本公务船扣押台湾渔船系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87条,有关各国可自由于公海捕鱼之规定。此违法行为已重创日本在国际社会作为负责任伙伴的形象,并斲伤台、日两国人民,在近来强震袭击时,所相互展现之深厚情谊。
就日本在冲之鸟礁邻近海域违法扩权、滥权,我“政府”已向日本提出正式抗议,而台湾“立法院”也正式予以谴责。
日本已于1996年7月成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不应违反公约规定。本人因此于5月1日派遣巡护船队,到该海域维护“我国”渔民权利,积极捍卫所有国家于公海自由捕鱼。
仲裁法庭即将做出仲裁,本人也呼吁法庭不应否定太平岛的岛屿地位,以及太平岛拥有大陆礁层与专属经济海域之必要权利。同时,国际社会不应对日本在冲之鸟礁海域违法扩权主张视而不见,任何国家都不应该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