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上午,来大陆协商两岸合作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事宜的台湾代表团,前往羁押45名台湾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的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参观,并与大陆公安机关进行协商会谈。
台湾代表团对大陆方面给予台湾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表示认可。大陆代表团有关负责人表示,大陆公安机关将不遗余力地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也要求台湾方面在追赃方面给予支持。
台湾嫌犯身体状况良好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上午9点15分,台湾代表团一行10人抵达海淀区看守所。在大陆公安机关有关人员陪同下,他们首先参观了律师会见室,仔细了解看守所关于律师会见的相关规定。
针对台湾代表团提出的“是否每天都可以会见律师”等问题,海淀区看守所所长王建新介绍,律师只要通过审查,基本上每天都可以会见。45名台湾嫌犯中,目前已有部分人会见了律师。
随后,代表团进入看守所的医疗中心参观。工作人员介绍,这里的软硬件达到三级医院水平。每一个接受诊疗的在押人员都建有独立档案,一般病症都能够在这里得到有效医治。医疗中心还设有远程视频会诊室,可通过视频与其他医院医生会诊。如出现重大疾病,医疗中心与各大医院建有专享通道,能迅速安排专家诊疗。医院外停有红十字急救专用车,以备急救转院之用。
据介绍,目前,45名台湾犯罪嫌疑人中除了极少数人出现紧张、心动过速等症状,大部分人的心理和身体状况都比较稳定。
在看守所监控室,代表团通过视频监控系统观看了在押台湾嫌犯的活动情况。每个监室均按照标准建设,最多可关押犯罪嫌疑人16人。监室还配有卫生间、物品保管柜、电视等,以及16平方米的放风空间。
监室内的墙壁上贴有“公示栏”“刑事诉讼羁押(办案)期限一览表”“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制度”“看守所告知在押人员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以及“海淀区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检务公开专栏”等。
其中,“看守所告知在押人员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明确告知,在押人员享有“入所时获得健康体检,患病时获得及时治疗”“随身携带的合法财物不受侵占”“吃足规定的伙食实物量标准,享有足够的饮用水,每日睡眠不少于8小时”等十二项权利。检务公开专栏显示,如果一旦出现合法权利遭侵犯的状况,在押犯罪嫌疑人可立即向驻所检察室反映。
“对于每个来到这里的犯罪嫌疑人,我们都会依照法律规定同等对待,依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利。”王建新说,犯罪嫌疑人入所首先要接受全面体检,包括询问、抽血、B超、尿检等多个项目,确认其健康状况适合关押后,才会送入收押区。
为防止串供,依据惯例,45名台湾犯罪嫌疑人分开关押在45个监室内。与所有在押人员一样,他们的每日作息十分规律:6:30起床,7:30吃早饭,8:30至10:00学习教育、医生巡诊,10:00至11:00室外活动;12:00午饭后有两个小时的午休时间,下午也安排有1个小时室外活动;晚饭后可收看新闻联播及电视剧,22:00准时休息。
“这里有24小时的热水供应,提供一周基本不重样的食物,比如面食、米饭、鸡蛋、肉、蔬菜等;另外,也专门准备了清真餐、病号饭等。”王建新说。
虽然看守所对在押人员都一视同仁,但对45名台湾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仍然进行重点关注,以保证他们不出现异常情况。区别于一般嫌犯穿的橙色号服,台湾嫌犯穿的都是蓝色号服,便于巡视民警第一时间辨认、随时掌握情况。
在讯问室,代表团进一步了解案件审讯情况。预审民警介绍,室内安装有双向监控设备和语音采集装置。按照公安部办理刑事案件的相关规定,审讯都要同步录音录像,以监督民警严格依法办案。
45名台湾犯罪嫌疑人均已认罪
参观后,双方进行会谈。公安部刑侦局局长杨东向台方通报了有关案情、犯罪团伙作案手法、团伙组织结构以及目前的侦查情况等。
据介绍,2014年11月29日,肯尼亚警方抓获在当地涉嫌“非法持有无线通讯设备”“无照使用无线通讯设备”“有组织犯罪”的77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大陆48人、台湾28人,其他国家1人)。随后,受肯尼亚警方邀请,公安部派代表团赴肯尼亚协助侦办案件,并核实了该团伙冒充中国大陆公检法机关向北京、江苏、湖南、四川等地拨打网络电话大肆实施诈骗的一批案件。
2016年4月5日,肯尼亚内罗毕地方法院对上述犯罪嫌疑人中的37人(大陆13人、台湾23人,其他国家1人)进行审理后,肯尼亚政府发出遣返令,将13名大陆嫌犯和23名台湾嫌犯遣返中国大陆。4月8日,肯尼亚警方又根据相关线索抓获41名(大陆19人、台湾22人)冒充大陆公检法机关对大陆群众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肯尼亚政府随后发出遣返令,将上述41人遣返中国大陆。4月9日、13日,公安部派出代表团分两批将77名(大陆32名、台湾45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国。
根据肯尼亚警方移交的物证和大陆公安机关调查的电子证据、书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等证据,初步认定这77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属于两个犯罪团伙,在肯尼亚对中国大陆群众实施电信诈骗。
经公安机关查明,在张智维犯罪团伙中,张智维等23名台湾犯罪嫌疑人和13名大陆犯罪嫌疑人,于2014年10月在肯尼亚设置窝点,冒充医保局、公安局人员等特殊身份,以受害人身份证被盗用、涉嫌洗钱等为由,让受害人提供姓名、身份证、住址等关键信息,并伪造“刑事逮捕令”“冻结管制令”骗取信任,要求受害人将财产转入其提供的安全账户,对大陆群众大肆实施诈骗。
在林金德犯罪团伙中,林金德等22名台湾犯罪嫌疑人和19名大陆犯罪嫌疑人,于2016年3月在肯尼亚设置窝点,假借快递公司名义称有护照寄给受害者,并以个人信息泄露为由,要求其报警,随后冒充公安局民警,让受害人将钱汇到诈骗团伙的账号进行诈骗。
据介绍,目前,45名台湾犯罪嫌疑人都已供述自己的涉嫌犯罪行为。讯问过程中,45人的身体状况都比较稳定。
大陆要求台方配合追赃挽回受害人损失
会谈后,双方代表团代表接受了媒体公开采访。
台湾代表团团长陈文琪表示,“关于肯尼亚案,(公安部)刑侦局对我们做了详细的案情说明,这些信息我们会带回去交给检警机关。”
针对为何未安排台湾代表团与嫌犯见面的问题,公安部刑侦局副巡视员陈士渠表示,大陆刑事诉讼法关于探视有明确规定,公安部门作为执法机关,严格执行刑诉法的有关规定。
“我们尊重大陆地区法律的规定,对我们提出的请求,看守所所方也作出特别安排。我们了解了台籍人士在所里的拘留状况,也看到了所里拘留的台籍人士,他们目前生活状况和身体状况都还好,所以请大家放心。”陈文琪表示,对看守所的基本设施以及给予台湾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感到满意。
陈士渠介绍,台湾诈骗犯罪集团主要是冒充大陆公检法机关,使很多人上当受骗,损失巨大。其特点是一旦受害人上当受骗,所有积蓄往往被席卷一空,有的犯罪嫌疑人甚至逼着受害人卖房、卖车、借钱,然后把钱汇到指定账户。“被骗1000万元、2000万元甚至几千万元的案例非常多,很多人因此倾家荡产,很多企业因此破产倒闭,受害人跳楼、上吊自杀已经不是个例。”
“2015年,大陆有113亿元电信诈骗赃款被卷入台湾,而且到目前为止,这一势头还没有遏制住。”陈士渠说,每天都有很多受害人被骗,老百姓的血汗钱被源源不断地卷向台湾。就在4月11日,浙江丽水一位姓周的受害人又被台湾诈骗团伙冒充公检法机关骗走2000多万。
问及台湾嫌犯是否会在大陆受审,陈士渠表示,此次从肯尼亚押回的团伙是在肯尼亚设点诈骗大陆群众,受害人都在大陆,而且部分犯罪嫌疑人也是大陆人。将按照大陆法律的有关规定,对犯罪团伙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
“台湾电信诈骗集团的危害非常大,大陆公安机关将会不遗余力地予以打击,也希望台湾方面严厉打击,在追赃上给予大陆支持。因为这些钱被卷到台湾,追回来的太少,没法向当事人、受害人交待。”陈士渠说。
陈文琪也表示,针对电信诈骗犯罪,今后两岸将继续合作、强力打击,“在协议基础上,我们会有一个合作模式”。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