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4月22日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陈水扁所涉公务机要费案更二审原定于5月13日传讯他到庭,台湾“高等法院”在收到陈水扁律师所提出的医院诊断证明后,认为陈水扁仍有语言障碍、失智,对问题的认知及记忆能力都有下降情形,已无法进行诉讼行为,21日裁定陈水扁的部分停止审理,至于其他被告仍须到庭应讯。
其余被告包括吴淑珍、陈致中及黄睿靓夫妻、陈水扁办公室前副秘书长马永成、前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出纳陈镇慧等8人全遭传唤。但吴淑珍之前都请假未到,由律师代为出庭应讯。
陈水扁诉讼中共有5案尚未定案。其中,北院审理中的隐匿机密案,及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熏买官案洗钱部分,北院去年都已裁定停止审理。系属于“高院”的教唆伪证案,二次金改国泰并世华,及公务机要费,陈水扁的部分也裁定停止审理。
陈水扁所涉及的公务机要费案的龙潭购地案及洗钱部分,除陈致中、黄睿靓遭“最高法院”发回更审外,陈水扁、吴淑珍已各被判刑2年,并科罚金300万元(新台币)确定。
至于公务机要费的部分,“最高法院”认为,更一审将扁珍和幕僚马永成、林德训、陈镇慧判处无罪,违背经验法则,撤销发回更审。(中国台湾网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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