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4月21日讯 据台湾《旺报》报道,早在肯尼亚案爆发前,台湾法务机构曾于2月16日召集外事部门、陆委会、“警政署”、“移民署”、“高法”等单位,研商处理台湾居民在外国或大陆受审时的遣送作业原则。最后做成的结论是,考虑到犯罪追诉管辖问题,法务机构在接获通报后,会先与相关机关会商,再决定是否要求遣返台湾嫌犯。不过此次肯尼亚案中台湾各界在未理清事实情况下,一味盲目“抢人”,表现十分令人遗憾。
在2月16日会中也决议,尊重国际管辖的通案原则,如属地原则、最便利法庭原则等,并兼顾个案情节因素,如两岸关系、对台公共利益之影响。如果认定涉案台湾居民应遣返回台,则由台湾外事部门进行交涉,其中涉两岸因素者,依两岸共打协议架构处理。
据了解,在处理涉案台湾嫌犯遣返作业流程中,“法务部”、“移民署”都倾向尊重“属地原则”。“移民署”代表在2月16日的会议中就主张,国际管辖原则通常将属地原则摆第一位。(中国台湾网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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