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28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国民党团28日表示,民进党台湾地区领导人参选人蔡英文应说明,如果当选,是否可放任政务官比照宇昌案模式投资?蔡英文应向社会道歉。
蔡英文为宇昌案向前台当局“行政院经建会主委”刘忆如等人求偿,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判决刘忆如应赔偿200万元(新台币,下同)。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副书记长王育敏下午举行记者会表示,台湾“监察院”2013年10月提出25页宇昌案纠正报告,说明行政违失。其中,2007年2月9日时任“行政院长”苏贞昌与“行政院副院长”蔡英文签署授权谈判公文,被自行认定为项目核定依据,同年9月3日就拨第一期经费4000万元,“监察院”报告直指这是严重违法失职。
王育敏说,蔡英文曾在2007年3月21日的公文上签字,身为蔡英文长官的苏贞昌却从来不知。蔡英文专断决定投资案进行,也被“监察院”指为重大违失。
出席记者会的国民党籍“立委”吴育升表示,宇昌案有法律和政治道德标准,蔡英文闪过法律界线,是“旋转门条款”没规范到“行政院长、副院长”层级,不代表蔡英文可用“行政院”经费安排自己卸任后去路。
他说,就算刘忆如时间错置,也无法改变蔡英文道德瑕疵。民进党只用刘忆如被判民事赔偿敲锣打鼓要国民党道歉,“做贼喊抓贼”,国民党永远不必为宇昌案道歉,要道歉的是蔡英文。国民党从现在开始要每天、随时问蔡英文,到底什么时候向台湾社会道歉?(中国台湾网 陈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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