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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方敏:对台经济政策应为“反独促统”服务

2015年10月22日 09:55 来源:环球时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本月8日,台湾歌手黄安赴国台办实名举报台湾女网民钟屿晨(本名钟承芳)赚大陆钱回台支持“台独”运动。16日国台办回函黄安表示,厦门夏商集团迄今没有、今后也不准备与钟大伟(钟屿晨父亲)签订任何合作意向或协议。在为敢于挺身而出的黄安先生和敢于向“台独”势力亮剑的国台办点赞的同时,笔者认为,大陆的对台经济政策应该更明确地为“反独促统”服务。

  近年来,台湾地区各股政治力量激烈博弈,“台独”势力频繁发声,国人由此对两岸和平统一的前景产生担忧。两岸同属中华民族,是命运和利益的共同体。“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的方针提出和“不放弃武力解决”的底线坚守,显示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胸怀、智慧和原则立场,也得到了海内外中华同胞的广泛赞许和支持。改革开放以来,两岸关系有了多方面、多层次和多领域发展,大陆对台政策在此方针原则的基础上不断前进。现在两岸很多中国人担心,促进“和平统一”,不能“只讲和平、不讲统一”。一些有识之士提出了从对台经济政策上积极推进反独促统的建议,值得重视。

  首先,促进两岸和平统一,“一步实际行动比一打纲领更重要”,大陆在经济上已经做出了促进两岸和平统一的行动。这些年,两岸经济联系日趋紧密,大陆出于对台湾同胞的骨肉感情和促进和平统一的善意,在经济开放交往合作中,对台商让利优惠很多。然而问题是,这中间有一些台商并不支持统一,甚至有些人支持“台独”、反对统一。极具讽刺意味的是,在这些台商中还滋养出一种可悟而不可言的“共识”,即认为“只有两岸不统一,才能享受大陆优惠”,所以他们只要和平,不愿统一。这样下去,大陆对台湾让利越多,经济支持越多,离统一的目标就越远。打破台商认识的误区,让经济政策上发挥“反独促统”的效果,是我们应该做的。

  其次,两岸融合,重在民心,做民心工作,必须义利结合,在大陆赚钱反哺“台独”的“不义”之事,应该坚决反对。中国人从孔夫子时,就尊崇“先义后利,义然后取”的价值观。发展两岸关系,不能只讲经济互利,要服从民族大义。这次国台办复函,给了两岸中国人一个明确的信号:大陆对台经济政策必须以反对“台独”、促进统一为前提和原则,那些在大陆赚钱支持“台独”的人,恐怕要有所忌惮了。

  要辨别台商在岛内的活动中是否支持“台独”,这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而且要证明其确实存在与“台独”势力的暗中往来不是一个部门所能完成的。因此,笔者建议,应在国台办牵头组织指导下,加强政府各有关部门对台工作的统一协调,依据《反分裂国家法》,配合“反独促统”的大方针,在两岸经济交往中,对台商进行一些甄别,但必须是在有真凭实据的条件下。经济往来与贸易合作是两岸之间加强联系和情感沟通的重要纽带,我们不能因为出了一个与“台独”眉来眼去、甚至私下支持“台独”的台商,就在两岸经济合作上有所顾忌、畏头畏尾,也不能让那些表面上和颜悦色、背地里支持“台独”的商人得逞。(作者是昆仑策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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