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台湾频道  >   时政  >   正文

两岸协议监督条例 台湾陆委会纳入优先审议法案

2015年09月11日 10: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吴美红(资料图) 陈立宇 摄

  据台湾《旺报》报道,台湾“立法院”下周开议,陆委会10日表示,已将《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纳入优先审议法案,也希望陆生纳健康保险、两岸租税及飞安合作协议尽快在“立法院”完成相关程序。

  台湾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吴美红10日指出,《两岸协议监督条例》是各界高度期盼和重视的法案,根据陆委会过去所做民调,7成以上民众支持尽速完成立法,因此陆委会本会期纳入优先审议法案。

  此外,陆生纳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17条有关大陆籍配偶身份证取得的修正草案,也在陆委会排定的优先审议法案之中;此外,8月底两岸两会在福州签署的租税协议与飞安协议,吴美红表示,也希望尽快在“立法院”完成相关程序。

  《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是在去年台湾“反服贸”学运落幕后提出,含“行政院版”在内共有8种版本,目前仍卡在“立法院院会”,无法交付委员会审查。

  8月底签署的《两岸租税协议》,则由于涉及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25条,将送“立法院”审议;《两岸飞航安全与适航合作协议》因不涉及修法,只需要送“立法院”备查即可。

互动社区
热帖| 博文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