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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爱将李朝卿因收取回扣及受贿案被量刑1278年

2015年09月01日 07:11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马英九爱将李朝卿因收取回扣及受贿被量刑1278年

  前南投县长李朝卿涉经办风灾道路修复等工程,向包商收取回扣,南投地方法院量刑1278年,实际判处30年有期徒刑。(图/台湾《中国时报》)

  中国台湾网9月1日讯 素有“马英九爱将”之称的前南投县长李朝卿贪渎案,南投地方法院31日审结宣判,法官认定收取回扣及受贿总共111项,根据一罪一罚原则,总计刑期高达1278年,除了判处有期徒刑最高刑度30年外,还要追缴不法所得近2000万元。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除李朝卿本人外,他的妻舅简瑞祺于县政府经办工程、采购案时,透过白手套收取回扣、贿赂,判22年。前建设处长曾仁隆判6年,前工务处长黄荣德和现任工务处技士李中诚,均处有期徒刑1年11个月;简任秘书张志谊处2年有期徒刑。

  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南投县府办理台风灾后修复工程,李朝卿以指定包商施作工程方式,藉以收取1成回扣,并由包商交付曾仁隆等人,再以水果盒、茶叶礼盒盛装,转交给李朝卿。而包商所制作的回扣明细表,也成为关键证物。

  灾修工程遍及全县,其中2009年莫拉克风灾信义乡神木村联外道路灾修工程,由包商以9460万元得标,嗣后即以水果箱装946万元交付回扣。事隔一年,神木村仅因豪雨又成孤岛,后续再进行神木小学联络道路灾修工程。神木村道路一再修建,却不断崩坏,工程质量大有疑问,因而引发各界挞伐。

  李朝卿等涉贪案件多达111件,总金额1948万元,平均一个案子收了17.5万贿款,但被判12年2月的案子,就有92件,因触犯“贪污治罪条例”第4条第1~4项,都是最少10年起的重罪。

  此外,判决书中论证李朝卿与曾仁隆关系与证词,揭露李朝卿的小册子。县府遭检调搜索后,李朝卿被羁押前,将随身携带的小册子交给曾仁隆,并告知如果他被羁押,要求曾仁隆从通讯簿找一些朋友帮忙;小册子依笔画记载台湾岛内政要包括领导人马英九、副领导人吴敦义,至亲好友的联络电话。

  李朝卿遭羁押后停职,起诉交保后,一再申请复职都没有获得正面响应,“内政部”最后还是不准,让李朝卿成为全台湾民选首长因案停职、不能复职的首例。(中国台湾网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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