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台湾频道  >   时政  >   正文

两岸两会签署“飞安协议” 促进民航交流合作

2015年08月26日 08: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经平等协商,海协会会长陈德铭与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25日在福州签署《海峡两岸民航飞行安全与适航合作协议》。

  协议文本分为十二条,明订合作原则与目标、合作范围、合作形式、相互协助、通报事项、紧急事件处理等内容。

  双方同意开展海峡两岸民用航空飞行安全与适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两岸飞行标准与适航业务交流合作平台,积极推动飞行标准与适航管理合作;建立两岸飞行标准与适航监督管理合作机制,确保飞行标准与适航有效监管;就两岸航空机构、航空产品及航空人员等证照管理,以及飞行标准与适航有关专业认可事项,作出具体安排;加强上述合作领域相关信息交换与通报。

  双方还同意建立意外突发事件协调处理机制,及时通报,快速核查,紧急磋商,并相互提供协助。

  该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应各自完成有关程序并以书面通知对方,协议自双方均收到对方通知后次日起生效。(完)

互动社区
热帖| 博文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