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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劳基法”初审通过 每周工时40小时(组图)

2015年04月30日 16:4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劳基法”初审通过 每周工时40小时

  台湾劳团今(30)日在“立法院”外举办“撑40工时”人体排字行动。(中时电子报图 陈振堂摄)

  

  台湾劳团高喊“给我40,其余免谈”。(中时电子报图 陈振堂摄)

  台湾“劳基法”初审通过 每周工时40小时

  民进党团23日举行记者会呼吁“立院”在五一劳动节前完成初审,将每周法定工时缩短为40小时。(中时电子报图 张铠乙摄)

  台湾“劳基法”初审通过 每周工时40小时(组图)

  台湾联合总工会秘书长任睦杉(左)大声抨击“经济部”,不要随着财团“妖魔鬼怪”的音乐起舞。(中时电子报图 黄世麒摄)

  中国台湾网4月30日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立法院卫环委员会”今天(30)初审通过“劳基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未来劳工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

  新版本规定,雇主应置备劳工出勤纪录,并保存5年,也应逐日记载劳工出勤情形至分钟为止,劳工向雇主申请其出勤纪录副本或复印件时,雇主不得拒绝。若资方没有出勤纪录或没保存5年,可处9万(新台币,下同)以上45万元以下罚款,最快5月中完成三读,明年元旦即可正式实施。

  “立委”吴育仁、苏清泉向劳工们保证,“立院”本会期通过“每周工时40小时”修法绝对不是问题,也将推动休假及加班费配套修法,并呼吁“劳动部”项目劳检,扫荡坏雇主。

  与会的台湾联合总工会秘书长任睦杉则大声抨击“经济部”,不要随着财团“妖魔鬼怪”的音乐起舞。(中国台湾网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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