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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龙在台北设办公室遭批:难道要开"分公司"

2015年04月25日 14:2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25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中市长林佳龙在台北设置办公室,每年花费近80万元(新台币,下同),24日遭议员质疑难道台中市府要开“分公司”?还是林市长想抢进2016,争取当民进党蔡英文的副手?

  对此林佳龙解释说,中南部各县市都有台北办公室,去台当局“行政院”开会、或去“立法院”协调法案预算,租办公室是最节省的方式。至于2016参选与否?他强调身为台中市长,要把市政做好。

  林佳龙团队接手台中市政,昨是第一次参加议会定期会,林佳龙做施政报告;但议员根据市府送到议会的第二预备金动支明细表,发现市府在台北市租了办公据点,租金花费79.8万元,地点在台北市济南路二段,距离“立法院”约1公里,靠近台北捷运忠孝新生站,引起炮声隆隆。

  蓝营议员黄馨慧质疑,林佳龙与台南市长赖清德、高雄市长陈菊可并列2016民进党台湾地区副领导人人选,她问林要不要争取当副手?林佳龙回答,身为台中市长,要先把市政做好,黄追问:“如果蔡英文找你当副手,你会答应吗?”林佳龙回说假设性问题不答。

  国民党议员杨正中指出,林佳龙才上任100天,就“吃碗内、看碗外”,让市民失望。朱暖英议员也调侃要组成考察团,去看看市府的台北办公室。

  台中市新闻局长卓冠廷表示,苗栗、彰化、台南与高雄都在台北设有办公室,市府承租屋龄19年大楼,并非豪华房屋;月租为5.4万元,装修费6.8万元;为了要联系台北各部会,地点以靠近“立法院”、“行政院”为优先考虑。(中国台湾网 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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