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3月1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电公司拟将核废料送到境外再处理,蓝绿“立委”今天皆炮声隆隆,认为“核能发电后端营运基金”还没有法制化,发包作业违反预算法,要求“经济部”撤回招标公告。
台湾“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上午举行“核一、二厂用过核子燃料小规模境外再处理计划”案,台当局“经济部长”邓振中表示,要将核废料送到境外再处理,主要是考虑维持核一二厂运转执照效期内正常发电及验证用处理核废料长程管理选项的可能性。
不过,包括国民党籍“立委”黄昭顺、李庆华、廖正井及民进党籍“立委”林岱桦、陈明文、苏震清等人都质疑这项招标案预算“未审先核”有违法疑义。
黄昭顺认为,“核能发电后端营运基金”还没有法制化,这项招标案第一年就要支出16.95亿元(新台币,下同),且执行期长达20年,也未先行召开公听会讨论,要求“经济部”撤回招标公告。
陈明文说,这项招标案违反“预算法”第54条规定,且引用第88条重大变迁或经常性业务规定有疑义,未来核销也要“立法院”授权,但未在招标案说明,显有违法。
他表示,“核能发电后端营运基金”累计2430亿元,如台电将核废料送到境外处理,等于1束要花900万元,截至去年底核一二三厂已有17万多束核废料,再加上现在的1200束,等于要花费1800多亿元经费。
苏震清认为,处理核废料是无底洞,应更审慎规画,招标案是“强渡关山”,也要求“经济部”立即撤回招标公告。(中国台湾网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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