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台湾频道  >   时政  >   正文

台湾前“检察总长”因泄密案被判刑一年三个月定谳

2015年02月13日 08: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前“检察总长”黄世铭被控泄密案12日二审宣判。台湾高等法院认定黄世铭泄漏侦查资料,触犯“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等三罪,加重改判一年三个月,得易科罚金45万元台币,本案定谳。

  综合中央社、中广新闻网等报道,黄世铭被控在“立法院长”王金平涉及的“司法关说案”(利用关系游说,妨碍司法)侦查签结前,将案情报告台当局领导人马英九和时任“行政院长”的江宜桦,后来遭台北地检署依泄密罪、违反“通讯保障及监察法”起诉。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处黄世铭一年两个月徒刑。黄世铭成为台湾方面第一位因刑案被判刑的“检察总长”,他因此辞去“检察总长”,调任“最高检察署”主任检察官,并提起上诉。

  台高等法院发言人周盈文12日表示,改判理由主要是黄世铭第二次向马英九报告时所提交书面资料,一审时认为与第一次当面汇报的内容相同,不另论罪;但依特侦组前检察官杨荣宗二审时证词,黄世铭曾指示增列新的机密内容,因此将黄世铭两度向马英九面报泄密部分,从5个月徒刑加重改判为6个月徒刑,合并执行刑也从一年两个月增为一年三个月。

  据介绍,黄世铭已于上月退休。(完)

互动社区
热帖| 博文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