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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鞋案二审开庭 台“太阳花学运”成员陈为廷出庭

2015年01月29日 13: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抗议强拆大埔对苗栗县府砸鸡蛋、丢鞋等案,遭判罚金新台币1万元的台湾“太阳花学运”成员陈为廷,29日上午和张森文遗孀彭秀春到台中高分院出庭。

  苗栗地方法院去年审理时,认为陈为廷丢鞋已逾合理表达意见范围,羞辱意味甚浓,触犯强暴公然侮辱罪,处罚金新台币1万元,并没收该只球鞋。

  台中高分院29日上午原订传前苗栗县长刘政鸿出庭作证,但他未现身,不过却具状向法院表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陈为廷开庭后表示,刘政鸿上次开庭请假,此次他虽表明不追究刑事责任,但目前已进入二审,没有撤回空间,所以无任何实质意义。

  至于未来是否继续从政?陈为廷说,短期内不会有这个打算,目前仅规划把书好好念完,持续将组织运动根基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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