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台当局“法务部”矫正署5日批准陈水扁保外就医案,特侦组也公布扁家涉犯贪污洗钱案不法所得财产,检方查扣、汇回及执行的后续处理,确定执行的不法所得及罚金总额约10亿1311万多元(新台币,下同)。
特侦组表示,陈水扁等人贪污遭判刑确定执行的不法所得及罚金,总额约10亿1311万多元。
在境外部分,陈水扁夫妇在瑞士境内,经瑞士司法机关查扣到的龙潭案、南港案及“国务机要费”案的不法所得资产,包含美金、瑞士法郎、英镑、欧元、日元及49档以外币计价的债券、股票、存托凭证、ETF等有价证券,即“海角七亿”,已于2010年5月陆续汇回特侦组指定帐户,现值约美金2261万多元,换算新台币约6亿8986万元。
至于岛内资产,特侦组查扣扁家等人名下的存款、股票及不动产,存款共查扣约新台币4815万元;37档岛内上市柜公司股票也已查扣,市值约新台币1930万元;另查扣宝徕等岛内不动产共8处,其中1处已经当事人合意变价完成。
而还没执行的,包含二次金改的1700多万元美金还没从瑞士汇回,跟元大并复华的新台币2亿元,因陈致中向瑞士联邦刑事法院提出异议,目前在审理中,跟扁家在纽约州及维吉尼亚州的两处不动产,拍得价款共美金189万元,台当局向美国请求分享所得,以及岛内税捐金额待核算,还没执行完毕。
[ 责任编辑:李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