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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法务部门:年底前提保障同性恋者政策

2014年12月22日 14:3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22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22日表示,“法务部”将于12月底前提出保障同性恋者的政策方向,反对一步到位的“修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22日排审“同性婚姻法案”,正反两派团体都到“立法院”全程盯场,朝野“立委”询答之后,会议主席、民进党籍“立委”尤美女裁示休息,会议结束并未进入实质审查。

  陈明堂会后受访表示,同性婚姻入法并直接入到“民法亲属编”,“法务部”持反对立场,因为一步到位会造成很大的冲击,应该在保障同性恋者权利下,采逐步渐进方式,各机关针对现有的相关法令可采短期、中期方式先行处理,最后再进到“婚姻法制化”。

  他表示,同性婚姻在全世界共识度也不是很高,因此,“法务部”希望先研议前端作业的权益如何保障,“婚姻法制”放在最后,这不是歧视同性恋者。

  被询及另立专章的可行性?陈明堂说,专章可能是“立伴侣法”的方式,这些都是思考的方向。

  陈明堂表示,“法务部”对于保障同性恋者的政策方向与立场将于12月底前提出,但不是提出具体“法案”,提供“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参考,透过召开公听会、座谈会方式逐步形成社会共识。(中国台湾网 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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