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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任"阁揆"称处理两岸协议前应先定"监督条例"

2014年12月16日 07:5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毛治国表示,处理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货贸协议前,应先将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定下来,两岸互动才有依据

  台当局新任“行政院长”毛治国15日表示,处理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货贸协议前,应先将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定下来,两岸互动才有依据。(图片来源:台湾东森新闻)

  中国台湾网12月16日消息 台当局新任“行政院长”毛治国15日称,处理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货贸协议前,应先将“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定下来,两岸互动才有依据。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毛治国15日赴“立法院”进行施政报告,针对“立委”质询说,“行政院”是否要续推服贸和货贸?他在答询时说,现在谈服贸、货贸前,先寻求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订定协议处理及“监督条例”草案共识并订定,两岸互动才有依据往前走,可在“立法院”讨论。

  对于有“绿委”当场质问,“行政院”版“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缺乏监督机制,“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不可能放行,“行政院”是否重送版本?

  毛治国回应说,“立法”内容可再讨论,有“行政院”版,但不会当作预设立场。他表示,大家应设法沟通形成共识,使未来两岸互动有依据,这是将来不管谁执政都需要的议案。

  毛治国表示,希望两岸相关议案以“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为重新起点,大家形成共识,让未来两岸互动有依据。(中国台湾网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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