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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油风波催动"修法" 台湾"罚到倒"条款最高罚2亿

2014年10月17日 09:06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黑心油风波催动修法 台湾“罚到倒”条款最高罚2亿

  “立法院社福及卫环委员会”16日继续审查“食安法”修法,“卫福部代理部长”林奏延(左)、“区管中心主任”冯润兰(中)、“食药署代署长”姜郁美(前右)不时低声交换意见。(图片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中国台湾网10月17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为防止食安民怨持续扩大,昨(16)天“行政院”、“立法院”联合研议食安相关法案。其中“立法院卫环委员会”最激烈,连续三天挑灯夜战、初审完成“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草案,共增修8项条文,纳入“罚到倒条款”,将黑心业者罚款额度一举调高4倍、2亿元(新台币,下同)以下,并增设“大统条款”删除法人罚金刑条文,避免黑心商因一事不二罚而逃过重罚。

  台湾“立法院卫环委员会”昨天继续马拉松式逐条审查“食品卫生管理法”草案,蓝绿一整天吵个不停,最后对食安法第44条达成共识,将黑心商的罚款额度上限,由现行的6万以上、5千万以下,提高为6万以上、2亿以下,整整重罚4倍,堪称“罚到倒”条款。以强冠涉馊油遭高雄卫生局开罚5000万为例,未来最高可罚到2亿元。

  委员会还讨论到受瞩目的“大统条款”,“政院版”提案删除法官可裁处法人罚金刑条文,解决大统因“一事不两罚”而躲过18.5亿行政罚款的问题。因“司法院”担心法人会因而除罪化,最后该条文保留没有共识。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昨天也初审通过“饲料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业者不得添加有害物质超过标准、间接危害人体健康的原料与饲料,或将他人合法制造、加工、分装或输入产品抽换、掺杂,刑责从2年提高到5年、罚金也从2万元提高至2000万;因过失犯法,罚金从5000元以下,提高为3万至30万。

  此外,为解决食安风暴,“行政院”祭出相关措施,包括“食品安全办公室”将于下周开始运作。

  另外,“行政院院会”昨也通过“饲料管理法”修正草案,将现行饲料、饲料添加物改采正面表列,禁止将未经公告者作为饲料或饲料添加物;同时也强化边境查验,建置追踪、追溯系统,强化饲料源头管理。(中国台湾网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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