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台湾频道  >   时政  >   正文

郝龙斌斥地沟油黑心业者:知法犯法 判死刑都不为过

2014年09月09日 14:56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郝龙斌斥地沟油黑心业者:知法犯法,判死刑都不为过。(台媒图)

  郝龙斌斥地沟油黑心业者:知法犯法,判死刑都不为过。(台媒图)

  中国台湾网9月9日消息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台北市长郝龙斌针对问题油品,在9日上午召开记者会说明台北市政府的处理状况,台北市卫生局已将地沟油风波订定为重大食安事件,并掌握全统及合将的流向。郝龙斌也斥责黑心油业者比杀人还可恶,“对于知法犯法的不肖业者,判无期徒刑或死刑都不为过”。

  针对地沟油风波,郝龙斌表示,台北市已经利用“食材登录平台”掌握全统与合将香猪油的流向,台北市只有5家业者使用过,分别是味王、工研、皇品、佛晨、美加源。

  郝龙斌表示,有些业者在初期尝试隐匿,已经采取严格财阀,罚金3百万元新台币,只要能从源头掌握,就可以掌控流向,也鼓励业者主动陈报、下架,以维护消费者安全以及企业形象。

  针对地沟油事件检讨,郝龙斌强调,对食品安全事件绝对0容忍,“食品安全事件比杀人还可恶”。郝龙斌说,杀人是对少数人,伤害也是立即可见,但食品安全是对广大消费者,消费者因为信赖产品,但吃下去的东西,经过长时间却会对健康产生影响,也没有办法追踪有害食品。

  郝龙斌斥责不肖业者,除了检举有高额奖金之外,应该采取刑罚,“知法犯法的不肖业者,判无期徒刑或死刑都不为过”。

  此外,郝龙斌也建议,应该成立“中央”、地方一条鞭式的管理,组成食品安全调查局,由“中央”一条鞭的指挥管理,才能真正把食品管理做好。(中国台湾网 高旭)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