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民进党创党元老张俊宏因“全民电通掏空案”遭判刑2年确定,4月间入狱前夕人间蒸发,台北地检署发出拘票但拘提无着,对他发布通缉时效直到2032年。
“调查局”掌握张俊宏可能逃亡情资,已将张俊宏名列追缉海外逃犯名单,将持续透过司法互助缉拿张俊宏回台服刑。
76岁的张俊宏是民进党美丽岛系的大佬,曾担任民进党代主席、“立委”,与许信良、林义雄、施明德等人政治辈分相当。
张俊宏因挪用全民电通资4000多万元(新台币)今年2月13日遭判刑2年7月确定,需合并执行2年刑期。张俊宏随后与多名党内同志举行记者会喊冤,张俊宏以身为公司负责人却使投资人蒙损,身为政治改革者却被戴上“掏空”恶名重辱,向台湾人民悔罪致歉。
检方原本通知张俊宏4月1日报到执行,但张俊宏以有其他法律程序进行为由声请暂缓,而检调在判决定谳后启动防逃机制,原本都能掌握其行踪,但就在发监前夕突然与他失去联络,报到执行当日张俊宏果然跟检方开了愚人节玩笑,并未现身。
检方指挥台北市调查处拘提,历经一天一夜仍找不到人,检察官认定张俊宏已逃匿发布通缉,时效到2032年。“调查局”历经数月情资交换,终于掌握张俊宏疑似潜逃情资,日前将他列进缉逃名单。
“调查局”官员说,名列追缉海外逃犯名单必须符合3个要件,首先必须是被“调查局”移送法办的被告,并已经法院或地检署发布通缉令,最重要的是必须确实掌握藏匿海外踪迹,经局长同意后才能提列,再藉由司法互助等单位协助缉拿要犯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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