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食药署)”6日表示,“食药署”和台湾各县市卫生局近4年来监测市售炸油,99%均符合规定。
“食药署”表示,使用劣质猪油混充为食用油贩售,已明确违法,应即下架回收销毁。
“食药署”说,劣质猪油虽可能具有潜在的健康风险,但因为本案有关问题油品流入市面时间及民众摄取量相当有限,是否会造成健康危害,仍需更多科学资料进行评估。
“食药署”表示,“食药署”和县市卫生局近4年来,持续监测台湾市售各类油炸油,合计检验超过5万件,99%均符合规定。
“食药署”强调,如果以符合标准的食用油脂进行民众摄食量风险评估结果,不会危害人体健康。
台湾强冠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售劣质馊水猪油“全统香猪油”,“食药署”与岛内各县市卫生局已启动紧急应变机制,“食药署”上午举行记者会说明最新进度。(中国台湾网 陈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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